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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道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被全省

时间:2021-01-05

来源:滴道区人民检察院

作者:赵晓旭王学

编辑:吴振宇

录入:赵晓旭王学

审核:黄世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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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省内各级检察机关征集不起诉、不批准逮捕释法说理法律文书,滴道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报送的王某某盗窃案《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》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。
    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其合法性、合理性和正当性,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就是检察机关对自身法律监督行为进行法律解释、举证说明、以理服人的过程。因此,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行使检察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。
    我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,始终坚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,在制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,无论对认定事实、证据运用、得出审查结果,还是对不批准逮捕、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深刻剖析,分析全案情节,并在作出相关决定时拿出法律依据,晓之以理,最终结合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作出结论,让人信服。
    落实好释法说理工作,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。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提升职业素养,提高检察理论水平,提升检察业务能力,继续研究学习法律制度,深入贯彻好落实释法说理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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