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头办案树标杆 率先垂范提质效
时间:2023-12-04
来源:未知
录入:黑龙江省鸡西市滴
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
在审查起诉阶段,王晶检察长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,审阅了全部案件证据材料,对案件存在的瑕疵证据提出了书面的补正意见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同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、听取了被害人意见,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工作,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,自愿认罪认罚,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“我代表本院,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,出席法庭支持公诉,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......”在庭审过程中,王晶检察长庄严地宣读了起诉书,并就案件事实、量刑、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,依法指控犯罪事实,精准打击犯罪。同时告诫被告人今后应当吸取今日之教训,认真反思自身错误,早日回归正途。
检察长带头办案常态化不仅切实提升了司法办案的公信力,更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重要依托。今后,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“关键少数”的引领作用,以“头雁效应”激发“群雁活力”,推动案件高质量办理。